
涉黑组织危害社会
曾担任山东省莒南县汀水镇王家沟村村委主任、汀水镇第16届人大代表的被告人王文光,从2005年以来,纠结了一批两劳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一个地下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该组织多次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还通过放高利贷、收保护费等方式敛财,在莒南县等地区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
参加黑社会组织如何定罪量刑
这一涉黑组织成员归案后,有29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以6项罪名公诉。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决书长达170多页,该犯罪团伙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抢劫、窝藏等6项罪名。
2012年2月4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对首犯王文光判决执行有期徒刑13年。其他28名成员也分别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