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著名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 1395770521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证据
文章列表

家庭暴力的直接证据是什么

2018年11月24日  温州著名刑事律师   http://www.zlwzwy.com/

如果家庭成员遭遇家庭暴力的,可以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凡是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叫作直接证据,能够与其他证据相印证的是间接证据。那么,家庭暴力的直接证据是什么呢下面,大律师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1、对方一旦使用暴力,可以寻求亲朋好友、邻居、居委会的帮助,同时也可以作为人证;

2、要及时报警,派出所留存的报案记录或者询问笔录,都可以成为重要的证据;

3、如果受到暴力伤害,要在第一时间去医院,并保留下验伤报告、伤残鉴定等,以便日后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时使用。

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

法律对家庭暴力有救济方式,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将对方实施家庭暴力作为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依据,要求离婚。受害人也可同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加害者承担财产上和精神上的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对方是,司法解释规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是一年,所以要想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时间的限制。法律规定还有其他家庭暴力的救济。比如:

1、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3、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4、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人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家庭暴力的实暴者可能触犯的罪有虐待罪、侮辱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也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加害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由必要的话,可以请律师帮忙取证,诉请损害赔偿。

如果你有其他疑问,可以向我们大律师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文章来源: 温州著名刑事律师
律师: 林上乾 [成都]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电话:0577-88992299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zlwzwy.com/art/view.asp?id=930914230856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证据能力规则是什么?间接证据有哪些表现形式?
  • 2.刑事证据是怎么进行分类的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
  • 3.刑事侦查笔录能否直接作为民事证据使用?行政程序证据种类有哪些
  • 4.鉴定意见如何有效审查?证人出庭申请时间
  • 5.2019年收集物证注意事项有哪些?物证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3957705210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3 版权所有 温州著名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95770521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